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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郑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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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获释,遭抢商户“认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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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获释,遭抢商户“认错人”?

中原网  日期: 2007-03-22  来源: 郑州晚报  
  《银行门前万元现金被抢,6组民警布控嫌疑人没跑掉》追踪

  

  □晚报记者 李岩

  实习生 侯春桃

  

  本报讯 3月19日下午发生在郑汴路与建业路口的万元现金被抢案件目前有了最新进展:两名被抓获的作案嫌疑人已被金水刑侦部门“基本排除嫌疑”后释放,遭抢商户被同时告知“认错人”,万元现金尚无下落。对此结果,遭抢商户与刑侦部门看法不一,双方产生了较大分歧。

  受害人被告知“认错人”

  昨日上午,报警人王女士所在公司的经理王先生说,案发当天,刑侦部门接手处理后相继对王女士及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调查,并做了讯问笔录。王经理认为警方顺藤摸瓜可以寻回自己万元现金,但案情发生了变化。

  3月20日中午,负责办理此案的金水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九中队办案民警告诉他,经过警方调查了解,两名被抓获的抢夺嫌疑人因“没有作案时间,你们认错人”,即将被释放。王经理询问万元现金的追回问题,办案民警表示“暂时还没有办法”。当天中午,两名嫌疑人被释放。

  “事发当时,她(王女士)与抢夺者当面撕扯了超过3分钟,再说,从抢夺到被抓,也就短短一二十分钟,她咋能认错人?”王经理认为,除此之外,王女士看到的摩托车也与被抓两人的摩托车颜色、车型等外观情况一致,也是两人参与作案的一种佐证。嫌疑人被释放后,如同放虎归山,将会给案件侦破带来一连串麻烦。

  

  刑侦部门称依法办案

  昨日下午,金水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九中队的一名值班警官受访时,首先确认了已将两名抢夺嫌疑人释放的事实。“讯问不能超过24小时,这都有严格规定,我们也不能违法。”

  他解释说,他们走访调查中,俩嫌疑人所在单位的邻居作证说,案件发生时,两名嫌疑人都在单位,并未外出。同时,民警也调看了俩嫌疑人被抓现场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俩嫌疑人被抓前正在一家商店买方便面。

  这名未透露姓名的警官说,根据调查结果特别是监控录像资料,他们认为俩抢夺嫌疑人“没有作案时间,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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