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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天堂OR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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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天堂OR地狱?

中原网  日期: 2007-03-23  来源: 郑州晚报  
  Google员工上班居然可以带狗,汗……

  Google的工作环境(看这两台DELL LCD,口水……)

  Google职员的工作间(天哪,像玩具店)

  

  Google已经不再是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Google一下”已经等同于“搜索一下”。它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这种改变比起有史以来其他任何一种新发明带来的变革都更加深刻。出生于1973年的创始人谢尔盖·布林(右)和拉里·佩奇的身价目前已达110亿美元,是继盖茨之后的又一个现代神话。

  外界管窥:Google是天堂

  免费的食物、梦幻般的工作环境、手持价值不菲的股票、20%自由工作时间,这是外界普遍了解到的作为Google员工所能享受到的好处。的确,作为《财富》杂志评出的2007年最适合工作的企业,Google一向被外界形容为天堂,非常完美。但Google员工自己的看法又是怎样呢?

  当然,我们都看过不少Google员工在自己的个人blog里感叹:能在Google工作,感觉太棒了!但由于NDA的存在,Google员工无法过多透露Google内部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那么到底在Google里工作,是不是真的就是每个员工的天堂归宿

  员工自述:Google是地狱

  在Aaron Swartz的博客里(via Philipp),有一位自称是Google员工的读者留言,向大家披露了Google客服人员的悲惨工作状况。在这里,和往常一样,我们虽然无法确认这名读者的真实身份,但他所反映的情况值得我们关注。根据这位Google员工(暂且这样称呼吧)的爆料,大部分Google员工在Google里充当的角色都是“客户支持”,他们得到的薪水远低于行业标准,每星期要工作50或60多个小时。这些Google客服人员所工作的地点并没有免费的食物,也没有洗衣店等外界所熟悉的Google福利。更悲惨的是,这些客服人员是没有Google股权的。这些Google客服的工作就是保证Google用户能有一个可正常运作的帮助中心,以及及时回复用户的邮件。这位Google员工声称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这些Google客服人员根本没有时间去理会工作以外的事情,同时他们也没有得到Google足够的重视。他同时也透露,自己在Google作为客服人员已经差不多有5年了,Google已经成为他的噩梦,吞噬了他的灵魂。

  冷眼旁观:感受因人而异

  有趣的是,有至少3位自称是Google员工(当然,也是匿名的)的读者对上面那位Google员工的言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无一例外地,他们都统一说自己所遇上的情况并非如此。但也有一位名为“anon”的来自Google爱尔兰都柏林分部的前Google员工发表了不同的意见。anon认为上面的Google客服人员所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anon说在Google工作,即使你有一个工程文凭,一旦你在技术支持部门工作,你就别想着享受什么20%的空闲工作时间诸如此类的东西了,每个工作岗位有着不同的规则。

  Google官方曾发布员工比例,在超过10000名Google员工里,34.6%的员工从事研究与开发工作,40.9%的员工从事营销工作,15.4%的员工从事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9%的员工从事运营工作。

  ■业界评价

  Google没“原创”

  是“商业寄生虫”

  T·S·艾略特曾经说过:“不成熟的诗人模仿,成熟的诗人剽窃。”尽管这种说法既精练又形象,但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用处可能不太大。

  艺术家们拿剽窃问题开玩笑似乎无伤大雅,但商业领袖很少这么做。微软公司负责版权、商标和专业机密事务的法律副总顾问托马斯·鲁宾向与会代表表示, Google立志成为全球关键的信息和内容来源的想法,将使其步入道德歧途。

  鲁宾将 Google形容为一种商业寄生虫,自身不创造内容,只是利用他人的劳动赚钱。他对美国出版商协会首席执行官帕特·施洛德最近的一段讲话深表赞同: Google有“一种不得了的商业模式——他们将免费拿走你创造的所有东西,然后以此卖广告”。鲁宾表示,这种做法“系统性地侵犯了版权,断绝了作者和出版商将其作品‘货币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并继而破坏了人们的创作动机”。

  这听起来显然与 Google最初声称的目标——“不做邪恶之事”有很大差距。当然,真正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多数网民是否认可鲁宾对 Google的责骂还存在疑问。

  Google很受欢迎,而且备受追捧,因为它很管用。沃顿商学院法学和企业伦理学教授凯文·沃巴赫表示,Google的成功开始让包括传媒公司在内的许多公司感到惊恐。“但这些传媒公司想要而且需要Google,因为Google有两方面工作做得非常好,而这两方面工作是大多数传媒业务的基础:一是指引用户找到相关内容,二是撮合广告商与用户”。

  本版撰文 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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