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黄达
本报讯 下月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定在每月15日。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不得超过两个月。这是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上获悉的。
每月的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将在“主任接待日”,挂牌接待反映问题的人大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今年的“主任接待日”,仍采取预约接待和即席接待两种方式,接受代表来访。代表如果主动预约来访,需在接待日7天前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联系。另外,凡是接待日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政府部门答复办理结果,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