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根据审计署26日公布的对34个干线公路项目的审计结果,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涉及的资金超过160亿元,已有8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次审计的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时期开工建设,建设总里程5324公里,概算总投资1662亿元,分别占“十五”时期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里程和概算投资的17%和16%。
根据26日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这些项目的主要问题有三:违规招标投标或使用建设资金;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
根据公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34起,移交交通主管部门查处16起。同时,已建议交通部和有关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看看问题资金都用哪里了
1
建设资金
被套取
在34个项目中,20个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幕后交易等违规行为,其中建设单位违规直接发包和指定分包工程17.96亿元,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工程72.39亿元;26个项目涉及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或利用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21.58亿元。
2
工程款
被多算
16个项目因勘察设计失误、盲目赶工抢工等,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27.18亿元;10个项目因建设单位审核不严导致多计工程款5.29亿元;15个项目未经审批占用土地或违规多征土地10.29万亩。
3
征地款
被挪用
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14省(区)共21个项目应支付征地补偿费51.7亿元,其中16.39亿元被截留挪用、长期拖欠或扣减。如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工程征地1.03万亩,共少补偿征地款1.45亿元;四川省大竹县至邻水县邱家河和广安至南充两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征地补偿款,被当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挪用1.95亿元,占补偿款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