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40名市民代表应邀旁听了深圳市的两会。一位市民代表现场要求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两院负责人“晒晒自己的工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现场给予回应,称自己的月工资大概是一万元不到。
他说,现在深圳公务员工资都是货币化,且公务员工资也是公开的,可以在相关部门查到。
应该说,让公务员“晒工资”的提议非常有意义。在这一朴素的要求中,我们看到,公民的权利意识正在强化。既是“晒”,自然有彻底公开的含义,这本身就是期待公务员收入透明化、公开化的监督行为。
当然,由于目前我国对公务员的工资是否必须“晒”于阳光下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决定了这几位深圳市民的建议虽然符合公众的愿望,却未必能够实现。即使深圳官员表态说,公务员的工资是公开的,可以查到,但普通百姓怎么去查公务员的工资?
其实,相比于要求公务员“晒工资”的建议,笔者更欣赏深圳市民要求官员及其家属进行财产申报的建议。毕竟,相比于“晒工资”,财产申报更为严肃也更为制度化,而且也更能从制度上对官员的行为予以最大限度的约束。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由于官员的工资不透明,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才有可能出现深圳市民所说的“随便一个社区民警都有钱买几套住房,老百姓心里发毛”的现象。显然,对于这种现象,仅仅要求公务员象征性地“晒工资”,难以真正起到作用。
而财产申报则是一项非常严格的财务制度,这种制度就是要将公务员的财产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并把监督变成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