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笑皆非
□李从献(管城区)
这天正要开车外出办事,邻居王哥突然拦住我,要我帮忙把几件货捎给在小商品批发市场做生意的王嫂。我跟王哥的关系不错,这点小忙哪能不帮,便爽快地答应了。
拉着货刚驶到一个十字路口,就被交警拦住了。交警向我敬了个礼问:知道客车拉货是违章行为吗?
“知道,但这不是违章拉货。车上的东西是我刚买的,正要拉回家自己用。”我不慌不忙地回答。根据我的经验,一般说了这个理由后都会被免予处罚。
交警仔细看了一眼车里的货物,突然笑了,掏出罚单沙沙地写起来,边写边问: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要给予200元的罚款处理,你有异议吗?
我以为交警没有听清刚才的辩解,就又大声重复了一遍:车上的东西是我刚买的,自家用的!
交警强忍着笑,指着车上的货说:找理由也不分对象,这么多你用得完吗?
我疑惑着走下车,顺着交警的手势看去,只见箱体上标着两排醒目的大字:宇宙牌安全套,每箱10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