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日本最高法院27日下午就光华寮诉讼案作出判决,认定台湾当局在光华寮问题上不具有诉讼权。
光华寮位于日本京都市,原为日本京都大学在二战期间为中国留学生租赁的学生宿舍。1952年12月,台“驻日使馆”同原房主签订买卖合同并于1961年6月以“中华民国”名义进行了房产登记。自日本战败后,光华寮一直由中国爱国华侨和留学生管理和使用。1967年9月,台湾当局向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住在光华寮的爱国华侨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