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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邢 进
见习记者 王晋晋
本报讯 昨天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传来好消息:今年,我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县总数达到142个,覆盖92%的农村人口,提前3年实现了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河南农民将不再为看病吃药而发愁。
参加新农合必须是农民自愿
我省新农合试点工作2003年启动,首批在25个县开展。参加新农合,必须是农民自觉自愿的行为,决不允许出现为了高参合率,强行下任务、定指标、搞摊派。
自去年开始,我省将农民缴费部分全部纳入了家庭账户,还从财政补助资金中每人拿出两元也划入家庭账户。
医生超范围使用药品受监督
参合农民能不能真正受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规范,有着很大的关系。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也是新农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按照我省规定,省卫生厅制定乡级、县级、省市级3个层次的报销基本药物目录。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外药品费用比例不得超过10%,县级不得超过15%,省市级不得超过20%。并要求医生在使用超范围药品时,要征得参合农民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字。使用目录外药品超过规定比例的,超出部分以及参合农民不应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承担。
“信阳经验”解决大问题
河南是劳务输出大省,针对农民工在外地参加合作医疗不方便的问题,信阳市做了在外出农民工集中地建立新农合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的探索。该市固始县、新县率先在北京、湖北武汉、江苏吴江、郑州市等地建立了7家新农合农民工定点医院。
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在全国开创了先例。今年,省政府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这个思路,尽快协调确定为农民工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6月底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