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南京晨报》报道,3月31日,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和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在南京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行座谈。座谈大致涉及了“炒墓”、“公墓规划”、“殡仪馆管理人员纪律”等方面内容。
民政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从2002年开始进行的《殡葬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目前已进入关键性阶段”。
此次修订内容中,最大的亮点是严禁“炒墓”,尤其“炒活人墓”,如果出现类似违法现象,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
此次修改稿中还对殡葬管理人员的纪律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同时,修改稿还对诸如“海葬”、“江葬”的绿色安葬行为予以规范和提倡,另外,修改稿中也将涉及文明祭祀、文明安葬等内容,有可能明文抵制带有低级趣味的祭祀行为。
最高可罚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