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燕
数据采样:金水区婚姻登记处结婚162对,离婚36对,补证17对,复婚9对;中原区婚姻登记处结婚89对,离婚45对,补证12对,复婚4对;管城区婚姻登记处结婚76对,离婚37对,补证12对,复婚5对。
28日上午,管城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正在办理离婚。
一对老年夫妻进来了,看样子有60多岁。两人什么话也不说,让工作人员查验了证件,领了表格。满头华发的老先生聚精会神地填写离婚登记表,老太太则拎个旧小兜儿站在一旁。看到老太太不乐意地撅着嘴,工作人员上前询问:“你们确定是办离婚?”老太太仿佛没听见,瞄了工作人员一眼,旁若无人地走到老先生身边,抑扬顿挫地报起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填好表格以后,两人谁也不说话,潇洒地签上各自的名字。还没等丈夫站起来,老太太这边已冲到办公台前,抢先把填好的表格交给了工作人员。
看到妻子离婚的决心比自己还大,老先生脸色有些难看,无奈地坐到一边的沙发上看起了报纸,不过一张报纸被他反复颠倒了几次。
离婚证终于领到手了,老太太兴奋地把手中的离婚证递给“前夫”,还没把自己的装进兜里,她发现“分”错了,“给我,那个是我的,这个是你的!”然后一把抓过老伴手中的离婚证书,全然不顾对方的愕然。
对此,该区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感到有些意外,她们说办离婚时老年夫妇的这种表现还是较少见的。河南省维情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首席婚姻分析师林春燕认为,老年夫妻离婚不外乎三点:本来婚姻质量不高,缺乏感情基础。年轻时为了孩子将就着过日子,进入晚年后,夫妻感情并未改善,一方或双方要求摆脱不理想婚姻的愿望愈加强烈,一旦出现触发点,导致矛盾加剧造成婚姻危机;忽视暮年婚姻生活的艺术性。觉得人老了,爱情资源消耗殆尽,没什么新鲜感,增加夫妻感情无关紧要;缺乏沟通与信任。一方与异性交往引起另一方怀疑,以致矛盾加深,最终离婚。而此类情况造成老年夫妻离婚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在爱情、婚姻的‘排他性’上,老人与年轻人有着同样的心态。”林春燕提醒说,老年夫妻同样需要加强沟通和交流,这是维系感情、巩固婚姻基础不可或缺的。 线索提供 司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