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李想 王阳
本报昨日刊发《本报邀您共商对付老赖妙计》报道并为痛苦讨债人开通热线后,许多市民打来电话倾诉遭遇赖账的痛苦,本报请来天基律师事务所訾建营律师支招,一是如何避免赖账风险,二是合法讨债中有什么注意事项。
预防赖账宝典
从保留证据开始
平时亲朋好友交往借钱,往往因为不好意思,借了钱也不让打借条,时间长了容易记不清,借钱的人一旦否认事情就很麻烦。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借出钱一定要借据。
利息约定要明确
民间借贷,如果未明确约定利息,往往是视为没有利息的。所以出借人如果想要利息,一定要有书面约定,一般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不要轻易替人担保
口头承诺为人担保或在借据上签字或以其他方式为人担保的,要做好替别人还钱的思想准备,一旦债务人赖账,担保人要承担还款义务。
要借钱人提供担保
多一个担保人多一份保障,有人担保时一定要求书面承诺,口头答应将来容易反悔,最好有财物抵押。
注意固定证据
如果已经出借的款项没有让人打条,可以在催要时进行录音。
积极催要,注意时效
过期的权利将不再是权利,请求国家保护权利是有期限的,如果债权长期不能实现,要及时采取措施延续时效。
维权要合法有节
权利是有限度的,并不是对债务人可以为所欲为,一旦采取的手段过激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触犯法律,要账不成反遭不必要的其他损失。采取行动之前最好咨询一下律师,有理、有利、有节,才能有效,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是较稳妥的。同时心态要好,学会宽慰自己,不是迫不得已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要学会拒绝。一旦决定出借了,就要做好别人可能还不了钱的思想准备,有些人赖账是主观上道德信誉问题,还有些是客观意外,所以开始既然帮助人了,就要有抗风险的承受力。
遇老赖各有苦处
替人担保
王老先生声泪俱下
昨日,住在西站路纺织大世界的王老先生第一个拨打本报电话,71岁的他声泪俱下地说,2003年,他相继替别人担保了20多万元,当时担保的人只想给自己叩头,但是现在已经4个年头了,没有一个人还他担保的钱。“两年来,银行几次来家要执行房产”。
欠条无用
朱先生卧床咒骂
有多位市民向本报投诉,朋友明有借条也不还钱,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朱清江10年前借给一朋友3万元钱,朱于去年10月突然得病不能行走,他的家属找到这个朋友后,这个朋友却说他根本没有借朱的钱。朱向记者出示了这张借条,“但他说欠的钱早就还完了,只是忘了撕欠条”。朱气得只能在床上大骂。
太重情谊
黄先生痛悔没打条
不向借款人要欠条的债权人有50多位,住在华山路的黄先生说,他已借给6个朋友4万多元了。“大家都是朋友,有的还说要打条,我怕打借条生分,就没打,但是后来他们就都不说这事了。一拖就是两年多。”黄说,他每次下很大决心想找朋友催还,但总是开不了口。
不懂法律
刘先生本金飞走
不及时更换欠条的后果也很严重。住在文化路的刘先生3年前借给朋友孟先生3000元。当时孟写了一个欠条,说两年连本带息一定还完,但是两年过去了,孟先生却不提还钱的事。“我找他几次,提出只要回本金,他却向后推,因为这翻脸后,我就到法院起诉他,但是他拿的欠条上写着两年内归还,说是过了讨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