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庆辉
实习生 余维娟
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16岁,这关系到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最终走向。昨日,火车站公安分局通过测定骨龄,作出了对故意伤害他人的白亚龙、聂良、赵刚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4月10日凌晨2时,他们发现大同路北侧一男子被3人追赶,被追男子连喊“救命”。民警立即驾车前往现场,3名男子见巡逻车开来,掉头向火车站广场北边逃跑,但很快被控制。见被追男子肚子、手臂上到处流血,民警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经医生检查,伤者前胸后背及手臂上共有4处刀伤,所幸未伤及要害部位。民警询问得知,伤者姓王,35岁,新郑市人,现在郑无业。追赶王某的3名男子自称叫白亚龙、聂良和赵刚,均无正当职业。
据白亚龙介绍,当时,他们4人在一起喝酒,席间他与王某发生冲突,结果就发生了上面追打的一幕。
当民警调查行凶者的身份时,竟然有一人称自己仅12岁,另两人也称自己只有13岁,且都是外出流浪多年,不知道家庭住址。从3人外貌上看,民警断定,他们明显在说谎,企图逃避打击。民警将白亚龙等3人送到权威部门作骨龄鉴定,结果发现,白亚龙17岁,聂良17岁,赵刚16岁,均达到法定处罚年龄。眼看难以“糊”住民警,他们3人只好老实交代,真实年龄与骨龄鉴定相符。
线索提供 张向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