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领导
每月都得接热线
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问题要件件有回音
本报讯 今后,市民和政府机关领导,以及同水、电、气、暖、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领导的沟通将更加便捷。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接听公开热线电话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每个月至少接听一次热线电话。
县(市、区)长都需接听公开热线电话
市政府规定,需要接听公开热线电话的领导主要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办公室主任等;市政府派出机关中的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已设立了公开(热线)电话的市政府各部门中的局长(主任)、副局长(主任)等;水、电、气、暖、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中的经理、副经理等。
领导接听电话,要先告知市民
关于接听时间问题,市政府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接听电话的领导和时间,每个月至少应有一位领导接听公开热线电话,并且每次接听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为保证市民的知情权,领导接听电话前后,将会在新闻媒体上就接听电话的时间、受理问题的处理结果等予以公布。市民反映的每个问题都将有处理意见。
下月,市长副市长
开始接待代表委员
每次至少解决一个问题
市民有问题可委托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2007年市长接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敲定。从5月份开始,每月中旬第一个星期三的9时~12时,本市市长、副市长将在市政府办公楼常务会议室,分别挂牌接待。市民有啥麻烦事或者好的建议,可以委托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向市长当面提出来。
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力争每个接待日都能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结束后,市政府督察室督促市政府有关承办部门及时向参与接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人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