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裴 蕾
实习生 何玉厚
本报讯 从下月起,本市将全面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以此来降低职工个人的负担比例。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市政府下发相关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一新规。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市政府经研究后决定,在职的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90%、85%、80%分别提高到95%、90%、85%,个人负担比例由原来的10%、15%、20%分别降低为5%、10%、15%。
同时,退休的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支付比例也将由原来的92%、90%、88%分别提高到97%、95%、93%,个人负担比例将由原来的8%、10%、12%分别降低为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