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必须废止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何玉厚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对村规民约进行全面清理,6月底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将清理结果上报市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现有的大多数村规民约内容都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精神,但也有部分村规民约使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受损,突出反映在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如损害妇女土地承包权及其他相关经济权益。
市政府规定,清理过程中,对村规民约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村民合法权益的条款必须予以修改或删除,不得以“村民自治”或其他借口拒绝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