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澳大利亚
本报4月27日讯 一名来自中国台湾的女子数年前在澳大利亚一处火车站滑倒导致踝骨骨折,以致她后来遭受强暴时无法逃跑,法院本月初裁定澳洲铁路公司有失,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应赔偿她24万澳元。
据报道,该女子到悉尼念英文;在2002年12月有一天在铁路公司属下的火车站搭车,在一湿滑的阶梯上失足。求医后被敷上石膏,拄着拐杖走路。数周后她在一男子家里遭强暴和殴打。她对新南威尔士州法庭表示,由于她踝部受伤,无法逃开,才会被强暴。本案缠讼数年,本月4日终获裁决。主审法官戈德林裁定,原告如果脚踝没上石膏,就不至于遭到强暴。罗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