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熊堰秋
通讯员 李绘敏 王勤
本报讯 5月8日上午,新密市的刘先生拿着1万元奖金,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前段时间看电视说消费索要发票获大奖,我也每次消费后都记着索要发票,一直没中过,哪知这次竟获得意外惊喜,还是特等奖一万元。”
据刘先生讲,5月4日上午,他到家门口的小餐馆吃饭,就餐后,刘先生付罢餐费,按习惯索要发票。当天下午,他随意刮开面值10元的“郑州市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发现刮奖区竟然是“一万元”大奖字样。
当时正是放假期间,5月8日上午,刘先生按照发票上提示,携兑奖发票到新密市地税局新华路所办理了兑奖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了2000元个人所得税。
据新密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2006年4月份,“河南省郑州市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以下简称“刮刮票”)的特等奖金额调高了,“刮刮票”特等奖金额由原来的3000元调高至1万元,特等奖数量也增加了。目前奖项有5元、10元、100元、1000元、3000元和特等奖10000元。5元、10元奖项可以直接在消费所在地进行兑奖,100元、1000元、3000元和特等奖10000元,则在消费单位所在地地税机关进行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