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女士在自家电动车上放了一块牌子,要把电动车“转让”给小偷。 晚报记者 赵克 图 |
|
□晚报见习记者 张玉东
本报讯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骑电动车了!”一年被偷三次电瓶的赵女士真的很憋屈,为了以后不再终日担心电瓶被偷,她不仅说以后再也不骑电动车了,还要把现在的电动车“转让”给小偷。
被偷怕了,索性要将车子“卖”给小偷
昨日17时许,记者在经六路某院见到了赵女士的电动车。该车已经布满厚厚的一层尘土,赵女士表示,她已经20多天没骑过这辆车了。挂在车头的纸牌上所写的内容则格外引人注目:“偷我电动车电瓶(的)小偷你好!请你拿600元现金,我把此车转让给你,请你打电话……”
“我也不想这样啊!但是电瓶每次被偷,我都要花上500元到600元买个新的,每天上下楼还都要去瞅瞅电瓶在不在,这种被偷怕的生活过得真不是滋味。”赵女士说。
一些小偷瞅准了偷电瓶顶多拘留这个空子
发现此事的经八路办事处的巡防队员张宏强与张占彪也显得极为气愤:“小偷这是在与我们叫板,我们以后一定多交待门卫,让他们对陌生车辆与行人进行严格盘查。”张宏强介绍说,一向都是电瓶丢得比较多,因为偷电瓶只属治安案件,拘留几天就放了,而偷辆电动车就会构成刑事案件,许多小偷正是钻了这种空子才有恃无恐的。
张占彪表示,为防止电瓶被盗,市民一是可用铁链等物品对电瓶加固;二是离开电动车时,随手拔掉并带走电瓶;三是装上警报器,大多小偷看到装有警报器的车辆不会下手。线索提供 李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