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执法人员说不能一味取缔露天烧烤
执法为民:这段时间老清夜市,说是取缔露天烧烤,可我发现友爱路与工人路交叉口的烧烤比哪里都多。
郑州晚报:你是市民还是卖烧烤的?
执法为民:哈哈,我是执法局的工作人员。
郑州晚报:哦,这说明你们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呀?
执法为民:我只是一个小兵呀。那里好像是一个办事处的人开的。取缔的大多都是外地人开的。不都一样用炭、一样产生污染吗?人家外地人指着鼻子骂,我们也没法回答。
郑州晚报:其实大家都挺喜欢吃烧烤的。
小鬼头:就是,烧烤不是非要取缔的,如果市政府能给他们一个合法的地方让他们操作,就是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了。不过还有很多问题存在,选址、管理、费用等。我觉得可以盖大棚,小摊上弄个抽油烟机,呵呵!
执法为民:不行,造价太高,烧烤店一般本钱小。
小鬼头:两全之策,难!
执法为民:其实也不难,只要规定夜市必须晚上11点以后开始,摊主自备地毯之类的东西铺在地上,以保证清洁卫生;尽量用电烤,减少炭类烧烤的污染就行。
郑州晚报:那也太晚了吧,同样增加了成本。
执法为民:是的,但是比不让他们干要好多了吧,同时可以控制用炭量。一味清理、取缔总不是办法,他们都有家有口的,要吃、要喝、要上学,你把他们的经济来源给断了,他们怎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