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8日,本报曾报道19岁少年陈湘持刀抢劫,抢得1元钱未要,找出200元未带走,又返回找近视眼镜被捉。昨日下午,法院一审判决,少年获刑10年。
管城区检察院以入户抢劫罪(量刑起点为10年)对陈湘提起公诉,4月17日上午,管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昨日下午,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湘获有期徒刑10年,并被处罚金5000元。 线索提供 梁刚 刘天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