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纠风办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对政府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类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通知内容还包括,要求各地严格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撤并和整治各类公路收费站点、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等内容。
5月16日,同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春彦博士对记者说,国内几乎所有的评选活动都要收取一定费用,因为各类评选都要请专家、开评选会,等等,“要参评、先交费”,这是评选活动的“潜规则”。
刘春彦同时认为,国务院纠风办的意见缺乏监督和执行层面的反制措施,仅仅停留在“面”上是不够的。查处不正之风以后该如何处理和惩罚,应当作出明确规定。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