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22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6月1日将实行。《办法》对12类83种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确立行政首长问责制,集体决策不发表意见也要担责。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