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执行任务免交车辆通行费
□晚报记者 裴 蕾
实习生 何玉厚
本报讯 除了拥有公安专职消防队外,本市还将组建合同制及兼职义务消防队,并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市政府昨日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各级政府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积极组建专职、兼职和义务消防队。
市政府规定,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消防组织人员在灭火和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死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同时,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在往返途中免交车辆通行费、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