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说,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肯定是一个不错的判断,也是绝对真理。他的这一说法,也让舆论再度关注住房问题。讨论的核心,直接指向政府责任,指向对现有高房价的调控和住房保障机制的缺陷。
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政府的责任。对房价高企、房地产经营中的卖地经济、钱权勾结要出重拳打击,要尽快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些都没错,谁都不会反对。可政府责任如何落实?大而化之、无的放矢的论述,起不了太大作用。
究竟谁住不起房?看似好回答:老百姓,穷人,中低收入者。可进一步问:什么样的老百姓,收入多少的穷人?房价在什么样的一个价格区间合理?现在到底有多少人没房住,经廉房建多少合适?谁能给出一个权威数字?政府的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统计分析,媒体有没有调查追踪过,评论者有没有真实可信的研究?
说一句不能让老百姓没房住、要让人人享有住房不难,可怎么保障呢?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舆论,仅作真理式的价值判断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保障百姓住房,不是一种政治表态,而需要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