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研究编订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于4月19日通过建设部科技司组织评审验收之后,30日正式对社会发布。至此,我国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有了一个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
《标准》将城市分为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三类。通过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和公共安全度六大指标体系,对城市作出综合评价,并按百分制计算“宜居指数”。其中,环境优美度和生活便宜度是最关键、最核心的两大指标。《标准》还提出四项综合评价否定条件,与“宜居指数”共同构成完整的评价体系。宜居指数在80分或以上且没有否定条件的城市,即可确认为“宜居城市”。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顾文选表示,《标准》将主要用于全国各城市的自我评测和建设管理,不打算也不支持任何机构利用《标准》进行宜居城市评选排行活动。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