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员招商引资贡献大,最高奖励10万元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何玉厚
本报讯 对来郑的外商投资企业,市政府将免征市政建设配套费、增容费、水资源费、绿化费等各种规费。 昨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扩大招商引资的意见》。
今后,外商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或作为资本金在本市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将由收益财政按再投资部分实缴所得税地方流程部门30%的额度奖励给投资者。
另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本市将免征市政建设配套费、增容费、水资源费、绿化费。同时,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与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对本级财政应收取的其他行政性规费实行减免,对市财政应收取的行政性规费,经批准可以免、减或缓缴部分收费项目。对特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3年内将可免缴市以下全部行政性规费。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本市还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有特别贡献的人员将给予记功,或给予1万~1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