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关于郑州市水产公司违规售房的报道见报后,市房管局随即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此事已有了初步的处理意见。
2005年,郑州市水产公司以均价每平方米1800元向社会销售其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并与购房业主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向购房业主开具了内部财务收据。2006年6月至9月,郑州市水产公司弄虚作假提交了《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请示》、购房人员登记表、郑州市水产有限公司职代会决议等相关手续资料,到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经济适用住房)》。
对此,市房管局要求郑州市水产公司收回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郑州市水产公司和购房业主按规定在补缴相关税费后,为业主办理单位房转让手续,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同时给予郑州市水产公司相应行政处罚。
目前,郑州市水产公司已明确表示,将按照市房管局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