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左世友
本报讯 儿子结婚借外债时,父子约定婚后各还一半债务,事后儿子拒不还账,父亲无奈将儿子告上了法庭。6月5日,新郑市法院判决儿子归还父亲现金1万元。
王新林结婚时,因筹备婚礼急需用钱,65岁的老父亲王守信就东拼西凑借款2万元。按照当初父子俩的口头约定,王守信归还1万元,王新林归还1万元。“知子莫若父”。办完喜事后,认真的父亲怕儿子不认账,就要求儿子出具了借条。今年年初,债主纷纷找到王守信的家里追要欠款,他只好说明那部分欠款由儿子王新林偿还。债主找到王新林后,他说应由父亲偿还。气急败坏的债主再次找了王守信,王守信只好把债还清。当他要求儿子归还自己1万元钱时,却遭到了拒绝。
父亲将儿子告到法院后,王守信在法庭上提供了王新林出具的欠条和相关证据,王新林未提出任何异议,法院认定父子之间借债事实存在,遂作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