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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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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单位乱倒垃圾最高可罚5万元,个人最高罚200元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行政执法部门称,要想落实好,取证手段得先进
中原网  日期: 2007-06-06  来源: 郑州晚报  
大家不乱丢垃圾,环卫工人就能轻松点。 晚报记者 马健 图(资料图片)

  6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今后市民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主管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于单位有此行为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目前,郑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如何?有关部门在管理中是否遇到困难?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城中村民房楼下垃圾成堆,路边也随处都是

  昨日上午,记者在于砦村看到,不少出租房门口都摆放有成堆的生活垃圾。一位在附近乘凉的老先生告诉记者:“前面不远就有垃圾池,但很多人不自觉,随手就把垃圾扔在这里。”而小岗刘的情况更差,不但民房楼下有垃圾,连村中小路边也随处可见,一些小饭店门口还有很多食品袋、卫生筷和餐巾纸。

  

  居民小区一般都有垃圾箱,并有专人清理

  在颍河路等背街小巷记者看到,乱倒生活垃圾的现象主要集中在饭店门前。路边的饭店把洗菜、刷碗等工作都放在人行道上进行,路面上扔有很多菜叶、餐巾纸等,泔水也是直接倒在路上。

  居民小区的每栋居民楼下一般都有垃圾箱,并有人专门清理,情况较好。家住某新建小区的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垃圾箱一般都摆放在楼梯口,居民丢垃圾非常方便,不会有人乱扔的。”

  

  城市主干道垃圾箱很多,很少有人乱扔垃圾

  记者在中原路和陇海路等城市主干道上看到,很少有人乱扔垃圾。“路上的垃圾箱很多,另外,到处都是行人,如果乱扔垃圾可能会遭到别人的谴责。”市民刘先生说。

  市民顾女士认为,加大处罚力度也许能缓解乱扔垃圾的现象,但要治本,还有待于市民素质的提高,“市民如果都能主动把垃圾扔到该扔的地方,那就不需要处罚。相反,如果大家习惯不好,相应的处罚也不好执行。”

  我市垃圾收集、运输率在50%以上,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办法》中的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容器或收集场所内。

  市环境卫生处主任助理祝波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的垃圾管理基本符合《办法》的规定,根据《郑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都要根据相应时间和地点倾倒,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到密封运输,所有垃圾都要在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个人处理。“目前我市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应该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垃圾的收集、运输率都在50%以上,并且这些垃圾都在垃圾处理场进行了有效处理。”祝波说。

  垃圾处理费目前由政府支付

  祝波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的垃圾处理费收缴情况很不理想。“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除了企业和一些沿街商户外,市民一般不缴垃圾处理费,这部分资金目前由政府支付,将来由市民自己埋单,但政府需要出台相应政策。”

  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缴处理费3倍以下、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缴处理费3倍以下、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个人乱倒垃圾最高处罚200元,单位最高处罚5万元

  《办法》中规定,对于随意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垃圾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市执法局法规处一工作人员称,城市生活垃圾的具体处罚都在各区执法局进行。

  取证是关键,必须要有相关证人或照片才行

  中原区行政执法局法制科付科长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处罚的前提首先是要取证,但取证太难了。就算执法人员当场看见也不行,必须要有相关的证人或者照片。“执法人员不可能拿着相机随时等候。目前,郑州市正在进行城市数字化管理,这将对取证有很大帮助。”付科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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