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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快乐高考晚报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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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考场 只有两名考生
司法机关“开绿灯”单处罚金不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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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为回家乡备考抢劫 被抓后哭喊要参加高考
司法机关“开绿灯”单处罚金不刑拘
抢包青年如愿上考场
中原网  日期: 2007-06-08  来源: 郑州晚报  
  □见习记者 方颖    

  

  本报讯 驻马店高三男生来郑参加体育考试后,为凑返校路费,雨夜抢包。检察机关调查得知,该男生在校表现优异,而家庭确实贫困,未批捕。男生继续备战高考。前日,法院单处男生罚金,未判牢狱之刑。昨日和今日,该男生可以像正常考生一样上考场了。

  高三男生抢了一女子被抓

  4月14日22时许,郑州市民许女士的男友开车送她回家。在书院街和南大街交会处,许女士下车。

  进入家属院楼道后,许女士的手提包突然被人一把拽走。开始,许女士以为是熟人开玩笑。转身发现是两个陌生男子后,许女士起身便追。

  两男子跑进了一条死胡同。由于天黑又下雨,许女士未敢再追下去,便报了警。

  跑至胡同尽头,抢包的男子从小矮墙攀爬到一棵树上,翻出包内的一部手机和90元现金后,将包扔掉后逃走。另一男子很快被东大街派出所民警抓获。

  在先被捉获男子的配合下,4月15日1时许,民警将暂时栖身在其表弟租房处的抢包男子捉拿归案。

  抢包男子为高三学生,哭喊还要高考

  经调查,两男子为驻马店市汝南县的高三学生,年龄都为20岁。抢包男子名叫杨华(化名)。案发几日前,两人到郑州参加高招体育考试。其间,两人暂住杨华的表弟处。考试结束后,两人身上总共只剩下3元钱。杨华表弟在理发店做学徒,也无钱借给他们。为凑路费,尽快回家复习备考,心急如焚的杨华便趁着雨夜,随机抢夺了许女士的包。

  在派出所,杨华一直担心的不是他的罪责,而是他放在表弟处的课本和近视镜。他哭着说,还要复习参加高考。涉案三星手机价值1213元。杨华涉嫌抢夺罪被刑拘。

  司法机关开“绿灯”,成绩优异抢夺犯如愿上考场

  4月20日,管城区检察院接手此案。杨华所在学校的多名老师向检察官证明说,他在学校一直是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因为杨华家里确实贫困,杨华急于返校复习备考,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检察官多方取证,4月27日,对杨华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4月28日,杨华取保候审,在检察官的资助下返回学校。

  6月6日下午,杨华到管城区法院领取了判决书。杨华犯抢夺罪,但因情况特殊,单处罚金2500元。法官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杨华会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昨日,杨华安心上了考场。

  线索提供 孙永记 顾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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