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瞒报、虚报等行为将受严惩
□晚报记者 陈静 实习生 刘歌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2007年度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已开始,并将于本月25日结束,各参保单位需通过河南医保网(www.hnyb.com.cn)下载本单位信息及《数据采集软件使用说明》,到省医保中心及时申报。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资总额确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申报,逾期不报的,暂按该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110%核定,待核实该单位工资总额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为规范缴费工资申报,确保医疗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医保中心将对参保单位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适时开展稽核工作。凡出现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虚报或不报等违反社会保险费申报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对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