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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高招诈骗案件正好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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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正是高招报志愿的时候
一起高招诈骗案件正好判决
这起案件是怎样发生的?您仔细看看
中原网  日期: 2007-06-14  来源: 郑州晚报  
  大家也许会绷紧防骗这根弦

  某研究所的保卫声称能让考生入军校,并信誓旦旦与考生家长签下协议,保证孩子入校后有军籍,毕业后享受副连级待遇……一考生的母亲信以为真,塞给这名男子17万元,可没想到孩子却没有等来录取通知书。无奈之下,母亲拿着协议将该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打点费”。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这起案件,以不当得利应返还为由,要求男子返还欠款。目前,该案刑事部分正在处理中。

  一纸协议为诱饵

  同事介绍的“高人”,承诺能弄来正规军校指标,还主动要求签协议

  2005年高考后,王女士的孩子考得不是很理想,为了能让孩子上大学,她开始四处打听。一天,王女士的同事说自己有个朋友能帮忙上军校,于是,在同事的介绍下,王女士认识了在某研究所保卫处工作的刘扬(化名)。刘扬称自己能弄来正规军校的指标,并向王女士介绍进军校的好处:不交学费、有军籍、毕业还安排工作等。

  王女士说,她当时虽然有些心动,但对此还是持怀疑态度。谁知没过多久,刘扬又联系王女士,说要和她签协议,王女士感觉有协议在手就保险了,于是就答应了。

  

  拿17万元就能上军校,不交学费、有军籍、毕业后安排工作、享受副连级待遇

  “拿17万元保证能上军校。”刘扬向王女士开价,称这是活动经费。王女士爽快地将17万元交给刘扬,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王女士的女儿入校后属统招带军籍军校生,享受同等军校待遇(免学费和其他费用),毕业后部队安排工作,享受副连级(中尉)待遇,如果入校复检后不是军籍生,退回所收费用。

  一纸诉状上法庭

  军校招生结束,孩子上学的事却没了下文,十几万元也不见了踪影

  在家静等好消息的王女士见军校招生已结束,而女儿的事却没了下文,她找到刘扬进行交涉,不想,刘扬退给她1万元后,就不再理会。万般无奈的王女士只好将刘扬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欠款16万元。一审法院于2006年7月20日作出判决,令刘扬在法定期限内返还欠款。

  

  骗子喊冤,称自己是中间人,只从中抽了1万多元

  接到判决后,刘扬随即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扬称,他只是中间人,也是通过朋友认识另一名男子,对方表示能办来军校指标,所以才想从中赚点小钱,大头都给了那名男子了。“我只从中抽了1万多块钱啊。”刘扬显得很无奈。

  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在上诉期间,刘扬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报案证明,称钱是被别人骗走并已报案,证明所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如果这个人真的是被骗的,那就不好判了。”承办法官傅翔说。为了能有一个公平的结果,原本早可以判的案件,却等了很久,目的就是让被告出示充足的证据。

  一场骗局终收场

  法院终审判决被告收取的费用属不当得利,令其返还原告

  刘扬所称的报案没有任何进展,他说的骗自己钱的人,警方也没有寻找到,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行为均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扰乱了正常招生秩序,双方形成的协议无效,被告所收取的费用属不当得利,应返还支付方。目前,该案的刑事部分正在处理中。

  同类官司屡出现

  花了5万元,想上正规本科院校,等来的却是国家不承认学历院校的通知书

  其实,这种打着“高招”旗子行骗的事几乎每年都会发生,这类官司在法院也不算少数,有的是被当事人直接拿着借据告上法庭,有的是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到了法院。

  前几天,市中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官司。张女士为了让儿子上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院校,通过同学认识了“办事人”郭某,并出了5万元活动经费。几天后,郭某通知张女士去拿录取通知书,可没想到,录取通知书上的学校名称却是江西某民办学校,而非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院校。为此,张女士向郭某要钱,在要回2000元后,余下的4.8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张女士只得诉至法院。

  线索提供 傅翔 赵军胜

  考生家长要小心

  不要误信那些“托关系”上大学的谎言

  法官认为,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可分为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给付的目的未达到、给付的目的事后不存在等情形。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为此,法官提醒考生家长,千万不要误信那些“托关系”上大学的谎言,就算有人愿意相信,也要保留好自己的相关证据,以免权益受到侵害。

  骗子们注意了

  法官提醒你们,“高招”这个钱不好赚

  目前,一些人打着将“落榜生安排到名校,享受正常大学生待遇”的招牌,将落榜考生安排到一些成人学院学习,而这些人却从考生家长那里得到了巨额“打点费”。“与正规学生一起学习,享受同样学籍,毕业后发相同毕业证、学位证”等承诺大多无法实现。法官表示,这样的案件要按照不当得利处理,要求中间人返还钱财。

  现在,正值高招时期,有些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子女能够到一所较好的学校就读,不惜花钱托关系、找门路,这就给一些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法官提醒那些想行骗的人,“高招”的钱不好赚,如果被当事人告上法庭,就会落得人财两空。

  晚报记者 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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