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半年的审理,高雄市长选举诉讼15日下午由高雄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现任民进党籍市长陈菊因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被判“当选无效”。
去年12月高雄市长选举前夜,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公布国民党籍参选人黄俊英阵营所谓涉嫌贿选的录像带,随后黄俊英在选举中以微弱差距落选。但黄俊英方面认为民进党阵营以“抹黑手法”打击黄俊英,表示不接受选举结果,并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了“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
法院驳回了“选举无效”诉讼。对于法院作出的“当选无效”判决,黄俊英表示“这是迟来的正义”,陈菊方面则表示将提出上诉。
据了解,根据岛内有关规定,“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仍可上诉,而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需于半年内作出判决,因此这起备受瞩目的选举官司最慢将于明年初判决确定。
高雄市“选举委员会”称,如二审仍维持原判,将先解除陈菊的职务,然后再进行市长补选。
据新华社
事件回顾
2006年10月29日,国民党确定参选人黄俊英与民进党参选人陈菊竞争。
2006年12月10日,选举结果出炉,民进党籍的陈菊险胜国民党籍的黄俊英1114票。
2006年12月10日,黄俊英不承认败选,提出将诉讼,高雄市长选票被封存。
2006年12月28日,黄俊英正式起诉;案件于2007年1月5日开庭,裁定3月12日重新验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