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袁建龙 通讯员 李朝选
本报讯 昨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全国首例用电户状告电业公司侵权案”在登封市人民法院开庭,双方代理律师就电表该由谁提出申请检定、电表究竟该由谁出资购买、是否属合同纠纷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主审法官在得到双方明确表示不愿调解后,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宣判。
登封市颍阳镇庄王村二组农民王凡超认为,电表的购买费和检定费应该由供电方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电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是他自己,但是登封市电业公司却一直使用着,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和知情权。
他还算了一笔账:登封市有63万人,按20万户居民使用电表,每户支出90元购买电表费和电表检定费计算,电业部门就强加给全市用电户近1800万元的费用,并且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于是,3月29日,王凡超一纸诉状将当地电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电业公司停止使用他的电表,由被告出资购买一块合格的电表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