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越来越多,市民入住后,广告也尾随而进。在遭受小区广告冲击眼球的时候,这些广告的费用却没有流进业主的腰包,甚至连这些广告的价格及费用的用途都不清楚。今年10月1日,《物权法》将正式实施,该法相关条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按此规定,业主相应地享有小区内广告的部分甚至全部收益。郑州市民对自己的权益了解多少,记者连日来进行了调查。 □晚报记者 张华
调查 之 小区广告收益
在高档社区,仅电梯广告就有一大收入。据了解,一栋楼一般有两台电梯,每个电梯间里的广告位一般为两个。照前广告公司工作人员的价位计算,这些电梯间的广告收入每月接近4000元,一年4.8万元。以最少的3栋楼计算,除去郑州与北京、上海的价格差距,每年仅广告费用近10万元。另外,液晶电视的广告价位更高。
“不知道”、“没操过那心”、“问谁去啊”?记者随机对业主采访小区广告收入时,大多业主如此回答。他们不知道自己也是电梯、社区广告收入的受益者。
广告收益几何,大多业主不知情
调查 之 小区广告见闻
小区内大幅房产广告临街悬挂
小区公共设施置换的广告收入更隐蔽
走在郑州街头,大大小小的临街墙体广告扑面而来,最多的莫过于房地产广告。
昨日,在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附近,一五层居民楼东面墙体上,宽大的房地产广告从五楼悬挂到三楼,整个楼体处于一片广告之中。“挂有几个月了,不知道谁挂的。”该小区的业主张先生说,该小区经常有广告,也不知道是谁挂的,对于广告费用问题,50多岁的张先生说:“不知道,也不是咱操的心。”
在郑州,社区广告费用还没有达到规模效益,还存在着众多的交换广告形式。
在工人路一小区采访时,记者发现面向街的成排信箱上,张贴着“环球世纪不动产”的广告。郑州隆辉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信箱业主没有掏一分钱。这是电信投资的,广告也是由电信部门所贴,跟自己没有关系。
另外,在社区的每周警情通报栏内,也有广告,这是由公安部门联系广告商。小区公共空间广告置换公共设施,这种模式在郑州相当普遍。
有些不公开收入,物业态度都含糊
广告宣传栏、多媒体播放机多在小高层社区现身
“进小区收废品也不容易,到哪不得交钱?”在花园路北段一大型社区,在郑州收废品已3年的老冯,对进小区收费品的行情比较熟悉。他介绍,一般社区一个月给600元就行了,“人住得多的话,生意多,价格自然高。”
另外,进小区进行周末会诊、卖药等,也要收取数千元不等的费用。
在小高层居多的社区,大多以广告宣传栏等作为广告载体。
“太行美术学校”、“翰林学院”、“某某钢琴”等广告,采用宣传栏的形式,张贴在黄河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某小区。在长江路某新建大型社区,众多不锈钢宣传栏也插在草丛里,身上标明广告主题。
除了宣传栏,在工人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一小区门口,透过栅栏,就能看见“多媒体播放网”字样的播放机,播放机身上有某海洋馆的宣传画。门口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播放机以前循环播放海洋馆广告,现在机身有问题,暂时没使用。对于播放此广告的费用,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调查 之 小区广告质疑
郑州小区广告费用总体水平不高,不过,广告收入到底该谁受益,却是一个模糊地带。
在近日的采访中,记者连续采访了8家物业公司,大多物业公司表示,小区内广告不多,不清楚是谁悬挂或张贴的。而进小区收费品的费用,物业更是以“不是我经手,不知道”含糊应对,或者干脆拒绝回答。
到底该谁收益这部分广告费?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给出答案:“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而物业管理行业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电梯间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电梯间要经营广告,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返还却遇到了一些现实问题。
小区广告收入到底该谁受益
北京一社区用广告费充抵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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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档高层社区,电梯广告悄然入驻
高层越建越多,电梯广告也成为一大商机。市民李女士刚刚搬到工人路一小高层的8楼,每天上下班感受最多的就是电梯广告,“有多媒体的、有纸贴的”,向物业反映,也没有人管理。
“郑州目前小区电梯广告还不多,以后会成一大气候。”在健康路采访时,一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在上海、北京等发达城市,小区广告很大一部分是电梯广告。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参考北京、上海等地电梯间广告价格,每个“镜框”广告的报价是100~400元。电梯口的楼宇电视广告价格,依播放时间的长短而定。每天播放60次、每次5秒的价格为每月1万元;每天播放60次、每次15秒的价格为每月3万元;每天播放60次、每次30秒的价格为每月5万元。另外,楼层超过20层,价格一般会涨10%~20%。
“业权分配”已在北京市华远的项目上试行。2003年,华远“业权”研究成果经过北京市小区办的认可,批准在华远·尚都国际中心、华远·盈都大厦这两个写字楼、商务公寓综合项目试行。
这两个项目入驻前,华远地产与业主签署补充协议,明确提出:项目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收益全部属于业主,“业权”收益在一年后结算分配,用以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