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20日公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相关通知,意味着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为境内居民提供境外理财服务的业务即将展开。
《办法》对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准入条件、资金募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相关通知要求QDII必须主要投资于已与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投资产品包括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品等。《办法》和相关通知都将于7月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