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下午分组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时建议,应加大对缓报、谎报、瞒报、漏报或编造、传播突发事件信息的刑事处罚力度。
草案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缓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