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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郑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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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大规模裁员 须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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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大规模裁员 须向政府报告

中原网  日期: 2007-06-30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卢曙光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我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大规模裁员须向当地政府通报。

  据介绍,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不会改变,失业人员逐年增加,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为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在继续大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失业调控,防止失业人员在时间、行业和地区上过于集中,最大限度地规避失业风险。

  为了达到千方百计多就业的目标,我省鼓励关闭破产重组改制企业通过有效资产重组、拍卖等形式安置富余人员。凡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与其变更或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可以申请使用不超过原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10%的转岗培训补贴;安置富余人员不足30%的,补贴金额酌情递减。转岗培训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列支。

  通知要求,规模裁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除关闭破产企业外,一次性裁员超过职工总数10%并且在100人以上的,须提前30日向当地政府报告。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能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企业,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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