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新郑汽车站新上了一批空调“豪华车”。记者近日发现,有的空调车车主“不收空调费也不开空调”,客车成了“桑拿房”。昨日,物价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收空调费没有任何依据,但“豪华车”有空调必须开。 晚报记者 王军方
乘客:孩子热得哇哇大哭
6月25日13时许,记者从汽车南站乘坐去新郑的客车。过了十八里河,空调停止了运转,车窗是“死”的,车顶没天窗,车厢顿时变成了“闷罐”。
半路上,上来一对带着两个婴儿的夫妇。不到10分钟,大一点的孩子就热得哇哇大哭。售票员拒绝开空调,原因是“收费属于违规行为”。
主管部门:有空调设备就必须开
昨日,郑州市物价局基金处处长孙华接受采访时表示,有空调的客车,特别是打不开窗口的,在目前的大热天都必须开空调。
“经物价部门核准,郑州到新郑之间的汽车票价为6元,加收空调费没有任何依据。”新郑汽车站站长师喜建表示,近一段时间,他们多次接到加收空调费的投诉电话。
空调车主:我们没有开空调的义务
“档次低的车没有空调,票价6元,而我们开空调也收6元,公平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郑司机告诉记者,如果开空调,一来一回将增加成本约30~40元钱。
这位司机分析,2001年,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改革公路客运价格形成机制 调整公路汽车客运运价的通知》上,对空调费等服务项目并没有提及。他认为,在核定票价的标准中并没有空调费指标,他们也就没有开空调的义务。
交运集团:366号文件已不适应市场
“2001年的豫计价管2001366号文件已实行6年多,由于公路客运市场变化,许多精神已不适应现实客运市场日益变化的需要。”昨日上午,郑州交运集团生产经营部部长张根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前几天刚刚起草了《关于调整公路客运价格体系的建议》,准备递交有关部门。
而郑州交运集团生产经营部副部长李世春介绍,国家相关部门已在北京、南京开过会议,准备对客车价格进行调整,有望出台一个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