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上取钱失败,看见一张“操作须知”
拨打上面的电话,结果被骗走14万元
银行被判承担客户三成损失
这是我国银行首次被判对ATM机诈骗案承担部分责任
客户在工行的ATM机取钱不成,打客服电话,一分多钟无人接听。他按ATM机上的“操作须知”操作,结果被骗走近14万元,原来“操作须知”是骗子所为。客户向法院起诉,经过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后,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工行为储户取款被骗造成的损失担责三成。据悉,这是我国第一个银行因储户使用ATM机受骗而被判买单的案件。
ATM机不吐钱,只见一张“操作须知”
2006年4月8日晚8时左右,蒋建樑持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到位于苏州市景德路和中街路交叉路口的工行ATM机上取款。这时,机器内突然发出一阵异响,也没见出钱,于是他拨打了工行客服热线“95588”。电话无人应答,但他发现ATM机上贴有一张“操作须知”:
各位储户你们好: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以及减少您不必要的资金损失,我行敬告您务必根据ATM机提示进行操作……如因储户在我行工作人员未处理之前离开ATM机所造成的一切资金损失我行概不负责。联系电话:618-922-95588。
按“操作须知”操作,14万元被骗走
电话号码后几位的“95588”,使蒋建樑坚信这是银行为客户准备的另一个服务电话。于是,他拨打了这个号码。接话员向蒋建樑解释,这是取款机出现了故障,他在电话中指导蒋建樑如何操作,将卡中款项“安全”转移。
第二天上午,蒋建樑查询发现卡上余额只剩30元,而卡上近14万元已被转走。结果,银行工作人员说,那张“操作须知”并不是银行所为。
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酌定由原告承担其损失的70%,被告承担30%。对此,法官说:“银行在管理上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遗漏和疏忽。利用ATM机诈骗行为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财产安全、家庭生存和社会稳定,应该是很严重的事情。这样判,也是给其他银行一个警示。”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