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限值“紧箍咒”再次收紧
不达标车型将被停产 消费者可以此为购车参考
□晚报记者 舒晗
7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似乎被人遗忘的国家强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与去年10月公布的首批34个企业的新定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均为达标产品相比,本次不符合标准的达到55家生产企业的444个车型,数量明显增多,而随着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第二阶段限值,将有更多车型出现在黑名单中。
分阶段按质量执行限值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于2004年10月28日出台,对3.5吨以下的轻型载客车辆按整车整备质量进行分段,并确定各重量段内汽车要达到的“百公里燃料消耗量”,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标准实施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据介绍,第二阶段的限值将比目前再降低10%。
标准规定整车整备质量分别为1吨、2吨和2.5吨以上,小于3.5吨的乘用车,在目前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分别是8.3升/百公里、12.8升/百公里和15.5升/百公里,而在第二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分别是7.5升/百公里、11.5升/百公里和13.9升/百公里。
目前市场车型多数合格
本次公布的不合格车型多达444款,但这些车型绝大部分早就停产。北京现代河南裕华金阳光市场经理罗明辉说,公告上的2.7L的索纳塔在两年前已经不生产了,现在销售的所有车型都符合标准;上海大众河南裕华上联的销售人员也证实,不达标的桑塔纳车型,其实早已经被桑塔纳2000、桑塔纳3000等升级车型所代替。
虽然多数车型已经停产,但并不意味着汽车厂家可以高枕无忧了,记者仔细对比了本次公布的实测油耗与厂家的理论油耗后发现,理论油耗往往比实测油耗高出30%~40%,甚至有的车型达到80%,但如果按第二阶段的限值标准衡量,许多车型将进入停产的名单。以畅销郑州的某品牌一款整备质量为1147kg的轿车为例,国家限值为8.9 L/百公里,厂家理论油耗为6.9L/百公里,而实测油耗则为8.22 L/百公里将超过第二阶段限值的8L/百公里。
随着2008年的临近,汽车厂家必将想方设法争取在产车型达标,从而使《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促进技术进步、加速产品升级的初衷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