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提高的数额不同,看看您是哪一类
□晚报记者 孙娟
本报讯 本月起,本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了,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30%。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8月1日起,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30%,城镇和农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20%和15%,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
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