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级通缉令 A 闫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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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通缉令缉拿高招诈骗案嫌犯
被通缉者闫秀玲是吉林高招诈骗案主犯的母亲,携带1000多万元赃款在逃
该案有600余人受骗,涉案金额超过3700万元
2006年10月28日,长春、农安、德惠等地100余名学生和家长来到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称,今年6月以来,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社会上大肆宣传,该公司能将高考低分的学生办入重点院校,根据所报学校不同收取5万~20万元不等的“建校费”。很多学生与该公司签订了所谓的“协议”,然而当他们拿着“报到卡”到各自的高校报名时,却被告知“报到卡”是假的。
这场骗局中有600余人受骗,涉案金额超过3700万元。此案被定为我国建国以来首例以办学为名、有组织的特大合同诈骗案。
3名主要嫌犯已经落网
2006年12月30日,据长春市公安局称,该诈骗案主犯孙靖国、张泽柱和刘万林已落网,警方已核实被骗学生家长600人,涉案金额超过3700万元。
通缉犯是头号人物的母亲
孙靖国是一个年仅20岁的小伙子,2005年他高考落榜,张泽柱帮助他进入北京一所民办高校。后来,孙靖国和张泽柱一起进行诈骗。张泽柱说,所谓的在教育部有关系,指的就是孙靖国。
据警方介绍,孙靖国在北京的工作,一是炮制假录取通知单,二是大肆挥霍钱财。孙靖国私刻学校公章、招生办公章,然后制作各种骗家长的单据、录取通知书等。
孙靖国在北京期间,开着100多万元的高档汽车,出入高档饭店一天的费用就1400元。他曾在3个月挥霍了几百万元。据调查,孙靖国的母亲闫秀玲带走了1000多万元赃款。8月7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人民币缉拿闫秀玲。
据新华社、《新文化报》
性别:女
出生日期:
1963年2月23日
身高:165厘米
体型:较瘦
方言口音:吉林口音
身份证号:222426196302231126
户籍住址: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清明街交通胡同委198组
现在住址: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清明街交通胡同委198组
通缉日期:2007年8月3日
通缉编号:公缉200794号
简要案情:犯罪嫌疑人闫秀玲等人,以帮助高考低分学生联系入学为名,骗取办事费共计3700余万元,受害人达600余人。请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即予扣留。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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