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成,刘女士索赔10万元
□晚报记者 孙庆辉 实习生 周姗
本报讯 市民刘洋在陇海中路某医疗美容诊所两次做重睑修复手术,被毁容不说,还造成视力下降,刘女士将这家美容院起诉到了法院,索赔10万余元。昨日,二七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女士美容后遭遇毁容
刘洋在诉状中称,2002年8月份,她在陇海路某医疗美容诊所做重睑修复手术(眼部松弛皮肤修整),医师刘某主刀实施手术后,并没有解决左眼外眼角松弛,医师向她解释只有在皮下组织得到恢复、心态调整好后才能进行修复。
2006年年底,刘某对刘洋进行了二次修复手术。手术中刘某擅自将刘洋左眼内侧眼部附件部分组织去掉,眼角松弛状况非但没有改善,而且出现内眼角高外眼角低的现象,手术恢复期满后上述情况依然存在。刘洋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破坏了自己面部整体形象,导致左眼视力下降,精神一度处于崩溃的边缘,致使自己精神抑郁长期不能正常工作生活。
诉状称,由于刘某及其从业的诊所拒不认错,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刘某及美容诊所赔礼道歉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后期修复整形费、医疗费、精神抚慰金、退还收取的整形费共计105500元。
而在此案件中,作为原告的陇海中路某医疗美容诊所,不愿接受媒体采访,“在目前情况下,诊所不便发表意见。”诊所一负责人说。
美容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
针对这起案件,二七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燕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起案件是近年来我市因美容引发索赔官司中赔偿金额最高的。目前,许多不同年龄段的人开始热衷美容,而美容不当易使人受到伤害,有的惨状令人触目惊心。所以,有必要给那些爱美而又热衷于美容的女性提个醒。另外也提醒美容的人们,一旦受到伤害,应保存好证据,依法维权。线索提供 南南 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