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见习记者 张竞昳
本报讯 一年多来,被丈夫扣押身份证并赶出家门的26岁玲子(化名)一直流离失所。昨日,怀抱枕头、满脸憔悴的她来到省妇联求助:“我只想拿回我的身份证。”
2005年,玲子和大学同窗李明(化名)结了婚,婚后由于生活琐事和经济问题,一家人关系一直不好。婚后不到半年,玲子在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大闹了一场后,丈夫将她赶出了家门。
“他扣了我所有东西。”据玲子介绍,去年3月起,李明为不让她进家门,就在大门上加了锁。无家可归的玲子一直在老家南阳和郑州两个城市之间奔波流浪。
记者电话联系了李明。一个小时后,李明带着一只旅行箱赶到省妇联门口,称里面是玲子的衣服和书。至于玲子的身份证,李明说“不知道放哪里了”。对于补办身份证需要提供户口本,他表示:“不管。”
天基律师所的李涛律师表示,身份证被扣押,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之后,民警有责任和义务全权负责到底。
省妇联12338维权及心理公益热线高级心理保健师刘金洋建议玲子,结束已经死亡的婚姻,重建自己的新生活。但玲子说:“女人要是离了婚,这一辈子也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