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静
本报讯 11日,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座谈会在洛阳召开,会上公布了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方案目前已基本确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对参保的企业职工来说,在省内流动务工少了后顾之忧。
据悉,实现省级统筹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行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统一管理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实行“一本账”管理。这将增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剂功能,从而提高其抵御风险能力。对企业职工来说,就是省内流动务工更方便。因为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后,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统一了,他们跨地区流动的障碍消除了。
省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是:今年郑州、洛阳、南阳、济源4市年内试点工作展开,明年要有50%以上的省辖市启动试点,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会上还明确规定,今年下半年要尽快出台《河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逐步将生育保险参保对象,由企业扩大到机关和事业单位,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