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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9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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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引语

中原网  日期: 2007-08-15  来源: 郑州晚报  
  

  “我不管你那些资料是哪里查的,我们不听国务院的,只听法院的”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胡副局长

  引语背景:2007年7月下旬,山西长治市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房地产开发中的纠纷,被山西省长治市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起诉。案件判决后,山西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向杰昌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支付20万元案件执行费和150万元实际支出费。当被诉方提出许多律师和法官都表示没有“实际支出费”这个收费项目,国家各部门也都没有此项规定,法院收取这么高的费用令人难以理解时,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胡副局长作了如上回答。

  据《东南快报》

  

  “在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辞退他还是对他个人的‘照顾’,否则就将他开除了”

  ——浙江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老板

  引语背景:浙江省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五金部数控车间的湖北民工陶明成,从报纸上看到宁波市劳动局发布的要求企业给职工发放高温费或冷饮费的公告,找到公司领导说:“明明政府规定有高温费,公司为何不发给我们?”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于是,陶明成写了一份申请书,并将宁波市劳动局的公告抄了一遍附在上面,征集了100多名工友的签名后交到公司,要求公司给员工发放高温费。岂料,老板不但没采纳建议,反而以他“煽动车间其他工人签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为由,当天就将他辞退。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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