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资金20日前兑现
丧失繁殖能力和未怀孕的母猪不补贴
□晚报记者 胡审兵 实习生 孙翯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畜牧局获悉,为稳定猪肉市场供应,本市16万多头能繁母猪将享受专项财政补贴资金。该资金将在20日前兑现。市畜牧局有关人员即日起到各县(市)、区养猪户(企业)实地督察、了解情况,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据市畜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降低农户养猪风险,调动广大农户的养猪积极性,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本市16万多头能繁母猪将享受到专项补贴资金,每头每年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元,市和县(市、区)财政合计补贴20元。
据悉,为应对畜产品价格上涨,全市上半年已投入各项扶持资金520万元。来自市价格监测中心的消息,以工人路市场的精瘦猪肉为例,价格自7月23日每斤涨至13.5元以来,猪肉市场价格已连续三周保持稳定。
所谓能繁母猪,就是指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丧失繁殖能力的淘汰母猪和还未性成熟或已性成熟但还未怀孕的后备母猪不在统计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