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将丈夫出租给第三者,因“租金”未付,导致双方反目要求离婚的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是一对合法夫妻,在双方婚姻期间,被告背叛了李某,与在一起做生意的刘某产生婚外情。妻子发现后,本想与丈夫离婚,但因深爱着丈夫,只有忍气吞声。荒唐的是,为
了让妻子心理得到平衡,王某竟然让妻子李某与第三者刘某达成了一项荒唐的协议,将丈夫王某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出租给刘某,由刘某每月15日前支付这笔钱。
协议达成后,一开始刘某均会按时给付,大家相安无事。后因生意亏损,刘某无钱支付,李某开始不准许丈夫与刘某来往。但王某依然与刘某继续来往。经过几年的吵闹,最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王某离婚。
摘自《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