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这家饭店打出的巨幅广告引来诸多争议。 晚报记者 张翼飞 图 |
|
这种做法合适不合适,工商一时也界定不了
□晚报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孙晓韵
本报讯 “你们来看吧,这里有一个假征婚广告,明明是在骗人可店老板却说他们是正常的宣传。”昨日11时,记者接到市民李先生的投诉。
听邻居说有人征婚,专门坐车赶过来
昨日11时30分,记者赶到纬一路上的一家饭店。玻璃墙体上,贴着一张巨大的“征婚”海报,“ 姓名:美人鱼,年龄:一十八春……条件:商务人士,不求你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只求你运气好,天天吹汤喝水”。在一侧特别写着一行大字:“给我38块钱,我就委身于你!”投诉人李先生说,他一直独身,不少人忙着给他张罗女朋友,昨日早晨,好心的邻居赵先生对他说,这段路上有一个巨大的征婚广告,“我专门坐公交车来的,看过征婚广告后,我想到里面看看人。我当时也没注意门头写的啥,进去后才发现是一个饭店。饭店员工都笑我太傻,连普通的广告都看不懂,我觉得这个广告涉嫌欺诈,饭店老板不但不解释,还赶我出来”。
饭店老板:看广告要体会“引申之意”
记者随后与该饭店老板杨先生取得联系,询问杨先生门口征婚是什么意思。杨说,他做的只是一个广告,即38元吃一次鱼而已,根本没有任何欺诈之意,而是“投诉人没有脑筋,体会不了其中的引申之意”罢了,怪不得他们饭店。杨先生也怪记者多管闲事,随后很生气地挂断了电话。
记者与金水区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广告法中,也没有明确引申之意的广告受相关处罚的详细规定,对于该广告中的“给38元,就委身于你”,也不好界定它是不是违背了公序良俗。他们只能提出建议,让该饭店把这种俗而不太明了的广告,换成让市民一看就懂的广告。